备注: | |
- | i. 贷款金额高达港币2,000,000元或月薪21倍或(以较低者为准)只适用于申请DreamCash结余转户,DreamCash私人贷款的贷款金额则可高达港币2,000,000元或月薪12倍(以较低者为准)。最终批核金额需按客户的信贷状况而定,本行保留批核贷款及最后贷款金额之最终决定权。 |
- | ii. 还款期长达72个月只适用于申请DreamCash结余转户,还款期长达60个月只适用于申请DreamCash私人贷款。 |
一般条款及细则: | |
- | 「本行」指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 | 上述产品须受DreamCash私人贷款及DreamCash结余转户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
- | 有关客户的信贷评级必须符合本行要求,申请的最终审批将由本行作最终决定,而毋须向客户提供任何理由。 |
- | 有关DreamCash私人贷款或DreamCash结余转户的收费详细请参阅分期贷款产品资料概要。 |
- | 除有关客户及及本行外,任何人均无权根据香港法例第623章《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款或享有任何条款中的利益。 |
- | 本推广优惠条款及细则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异,一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
推广优惠之条款及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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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推广期由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
2. | 客户必须于推广期内成功申请DreamCash结余转户,并于2023年10月31日或之前提取贷款,方可获享优惠。 |
3. | 港币200元签账回赠只适用于使用本行账户作为该笔贷款(包括DreamCash私人贷款或DreamCash结余转户)之放款及还款户口之客户。 |
4. | 于整个推广期内每名客户只可获享优惠一次。 |
5. | 签账奖赏只适用于持有由本行于香港发出的交通银行信用卡及银行不时指定的其他信用卡主卡卡户(「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但不包括附属卡,PC网上卡及礼物卡,合资格信用卡账户以信用卡卡号计。 |
6. | 所有签账奖赏将于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志入客户的有效交通银行信用卡。 |
7. | 签账回赠只可用作日后信用卡零售签账用途,不可用作现金透支、支付任何财务费用或缴交获赠签账回赠前累积未缴的信用卡结欠。签账回赠不能兑换现金、转换其他礼品、退回或转让。 |
8. | 如客户持有一张或以上的有效交通银行信用卡,签账回赠将按本行绝对酌情权决定志入客户于本行持有的任何一个有效信用卡账户。客户必须于本行志入签账回赠时,保持其信用卡账户有效及信用状况良好,否则本行有权取消客户获享签账回赠的资格,而毋须另行通知。 |
9. | 当本行志入签账回赠时,客户还款账户或贷款账户状况必须正常,有效并维持良好信用状况。本行保留撤销有关优惠的权利而毋须事先通知。 |
10. | 本行保留随时终止或更改以上优惠及条款之权利,而毋须另行通知。本行对于任何有关优惠的更改或终止恕不承担任何责任。 |
借定唔借?还得到先好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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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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