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瀏覽器版本偏低,爲了更好的體驗效果,請升級瀏覽器(立即更新)!
當前位置 >> 個人銀行>> 投資 >> 滬深股票服務


買賣(滬股通/中華通)證券交易服務的風險


1. 客戶的中華通證券投資可能受中國及香港法律及規例,以及中國及香港的證券交易所、結算所及監管機構的規則所影響。


2. 買賣中華通證券須受制於可在無須給予通知的情況下不時予以變更的限制,包括交易日、前端監控、只供沽出的中華通證券、最大跨境投資額度、每日額度(如果北向交易的總額度餘額少於每日額度,北向買盤將於下一交易日暫停,直至總額度餘額回到每日餘額水平為止。如果每日額度用盡,除非另有決定,買盤將不獲接受。除非另有決定,賣盤將繼續獲接受)。北向交易將只可在香港市場及相關中國市場均開放進行交易及交收,以及兩地市場的銀行均提供銀行服務的日子進行交易。在落賣盤訂單時,客戶必須確保有足夠股份存放在其設於銀行的證券賬戶。如果股份乃存放在該證券賬戶之外,則客戶必須在沽出日(T日)開市之前將股份轉移至該證券賬戶;否則客戶將不得在T日出售有關股份。


3. 客戶的中華通證券可能受制於證券交易所或結算所規定的強制出售安排。概無保證可在所有情況下或在任何時間購買或沽出任何中華通證券。


4. 客戶買賣中華通證券的指示可能不獲接受,客戶可能須受中國監管機構調查,客戶的資料可能須予披露,以及如果客戶違反或未能符合相關中國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適用的法律及規例,客戶須承擔法律後果。


5. 北向交易(即在中國的證券交易所買賣證券)只會以人民幣進行結算,而現時人民幣不可自由兌換,並須受中國政府的規例所規限。人民幣兌換港元或客戶所在地貨幣的匯率波動將會影響客戶投資的價值,即使人民幣投資的價格維持不變。


6. 北向交易並不受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與投資者透過香港經紀買賣其他外地股票的情況相類似),亦不受中國投資者保障基金及其背後的理據所涵蓋。


7. 銀行的責任將只限於向客戶交代其在實際記存於其經紀設於香港結算所的賬戶內的任何證券或以任何貨幣為單位的款項中所佔的份額。如果中國結算所違約,香港結算所的法律責任將只限於通過可用的法律途徑及中國結算所的清盤程序(如適用)向中國結算所追討所欠的股票及款項。


8. 客戶將承擔須在中國及在香港以人民幣及以港元支付的一切稅項、費用、收費及徵費,包括中國的印花稅、所得稅及/或預扣稅。


9. 客戶的資料或會被披露予在中國及在香港的相關經紀、代理人、交易所、結算所、監管機構及稅務機構或其他主管機構。

 

聯絡我們

客戶服務熱線:223 95559

歡迎親臨 本行各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