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寿险保障您人生每一步
未雨绸缪,及早安排人寿保险,即使发生意外事故,您的家人也可获得充分保障的生活。交通银行为您诚意推介终身储蓄寿险产品,切合您不同人生阶段的保障需要。
- 彩虹岁月终身保险计划
(本人寿保险计划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本计划是一份除了可以提供合理的回报及为退休生活、子女教育或其他理财目标作好准备外,还可以提供终身的人寿保障的理财计划。 - 享裕传承保险计划2022 (5)
(本人寿保险计划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本计划是一份提供保证现金价值、非保证终期红利及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总额(如有),为您的财富带来长线增值潜力的分红保险计划。 - 智盈汇聚(优越版) II寿险计划
(本人寿保险计划由富卫人寿保险(百慕大)有限公司(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本计划是一份提供中长线财富增长潜力,在您财富增长的同时,提供资金保证及保障的分红寿险计划。
彩虹岁月终身保险计划
(本人寿保险计划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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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期 切合所需
本计划有四种不同的保费供款年期可供选择。您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理财状况,以5年、10年、15年或20年缴付保费,使您能够轻松灵活地达到理财的目标。此外,您亦可选择以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的方式缴交保费2,预缴的保费可享由中国人寿(海外)派发之非保证年利率。
- 保证可支取现金 累积财富
本计划设有保证可支取现金,保证可支取现金在第5、第10、第15及第20个保单周年日派发(视乎保费供款年期),全期派发的保证可支取现金总额为保额的100%。您可以提取3该笔款项,或积存于保单内生息,现时的积存年利率为3.45%(港元保單)/3.9%(美元保單)(非保证)4。
保费供款
年期
(年)保证可支取现金金额(按保额计) / 保单周年日 第5年 第10年 第15年 第20年 5 50% 50% 不适用 不适用 10 35% 65% 不适用 不适用 15 25% 25% 50% 不适用 20 15% 15% 15% 55%
- 非保证红利 灵活运用
在保单生效期间,您除了可享有保证可支取现金及人寿保障外,更可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获得由中国人寿(海外)派发之非保证红利4。您可选择将非保证红利4以现金形式支取3或积存于保单内生息直至保单满期,现时的积存年利率为3.45%(港元保單)/3.9%(美元保單)(非保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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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满利益
本计划的保障年期至受保人100岁,当保单满期时,您可领取保额、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如有)及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如有),并扣除所有保单负债(如有)。
- 人寿保障 加倍安心
如受保人在保单生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获得身故赔偿相等于:
保额或受保人身故日的保证现金价值或累积到期已收保费扣除已派发的保证可支取现金(以较高者为准)+ 累积保证可支取现金及利息(如有)+ 累积非保证红利及利息(如有)- 所有保单负债(如有)。
- 意外身故保障
于保费供款年期内,可享相等于保额的意外身故保障(以保额2,000,000港元或250,000美元为上限)。意外身故保障只适用于投保年龄介乎6岁至60岁及符合相关职业类别条件的受保人。有关此保障之不保事项,请参阅保单合约条款。
备注:
- 您应在缴费宽限期内缴交所须缴付的续期保费,使保单维持有效。有关详情请参阅中国人寿(海外)缮发的保单条款。如保单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领取之保单现金价值可能会低于已缴付之总保费。
- 如您选择以按年缴交及保费预缴的方式支付保费,您可一笔过全数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金额(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国人寿(海外)将收取相当于提取款项的2%,最低收费为100港元或1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预缴保费一次。预缴保费之利率为年息3%,而有关利率并非保证不变。
- 您可随时提取保证可支取现金及/或非保证红利而不会被收取任何费用,然而提取保证可支取现金及/或非保证红利将会影响保单价值及身故赔偿。
- 非保证红利及利息并非保证不变,实际收益及/或回报可能低于或高于预期价值。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之权利。非保证红利实际派发金额取决于中国人寿(海外)分红业务的整体表现,包括投资回报及理赔等因素。
有关彩虹岁月终身保险计划的详情,请参阅产品单张。
享裕传承保险计划2022 (5)
(本人寿保险计划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 多重潜在回报 助您累积财富
- 灵活运用财富 配合理财需要
- 终期红利管理权益2 助您锁定回报
- 无限次转换受保人5 财富代代传承
- 后补受保人安排6 轻松延续保障
- 寿险保障 让挚爱倍感安心
- 本计划的累积到期已缴保费之105%;或
- 受保人身故日的本计划之保证现金价值及非保证终期红利1(如有)之总和;
加上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总额2(如有),并需从中扣除所有保单负债(如有)。
预缴保费余额及其利息8(如有),亦将全数赔偿予受益人而毋须支付费用。
如受保人身故时年龄未足180天,身故赔偿为已缴之保费。
当支付身故赔偿后,保单会随之终止。
- 自选身故赔偿领取安排
- 简易核保
(i) 在支付身故赔偿时(只适用于当受保人身故日当天的本计划之保证现金价值及终期红利之总和高于本计划之累积到期已缴保费的105%)﹔
(ii) 保单退保时﹔或
(iii) 保单到了保单满期日时。
2. 「终期红利管理权益」之每次最低锁定终期红利百分比为10%,累计锁定终期红利百分比上限为50%。中国人寿(海外)有权不时更改累计锁定终期红利百分比上限,而每个保单年度只可行使一次此权益 。该申请必须完全符合中国人寿(海外)的申请要求及确认后,才可行使此项权益。中国人寿(海外)每次只会为每个书面申请进行一次终期红利管理权益。若其后再次行使终期红利管理权益,必须再次以书面方式申请。于申请行使此权益时,保单内必须没有任何保单负债。在成功行使此项权益后,锁定终期红利金额即获得保证。如申请获中国人寿(海外)批核,申请作转移的终期红利会在切实可行的期限内尽早转移至「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并成为锁定终期红利按3.9% (美元保单)或3.45%(港元保单) 的非保证年利率积存生息。中国人寿(海外)保留随时调整利率之权利。
行使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时,特别是当市场出现大幅波动的时候,或会出现延迟。实际的终期红利只会在该申请获中国人寿(海外)成功处理后而厘定。于中国人寿(海外)完成转移所申请的终期红利至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后,相关保单年度的终期红利(如有)会相应地调整。同时,其后保单年度的终期红利(如有)亦会因为已行使终期红利管理权益而相应地调整,调整比率由中国人寿(海外)全权决定。锁定终期红利将不可被还原或逆转为终期红利。终期红利管理权益户口总额相等于锁定终期红利及其利息(如有),并减去已提取之金额(如有)。
(本人寿保险计划由富卫人寿保险(百慕大)有限公司(于百慕大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 把握潜在财富增长 安心无忧
- 一次过缴付保费尽享便利 安心把握潜在财富增长
- 灵活提取现金 配合个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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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提取金额将从累积周年红利及利息(如有)中支取。若累积周年红利及利息(如有)的金额不足,余下的提取金额将会以部分退保方式从保证现金价值及特别红利(如有)中支取 。任何部分退保将会减低名义金额。已缴趸缴保费、其后的保证现金价值、周年红利(如有)及特别红利(如有)将会由部分退保生效之日起根据名义金额被调低的金额按比例进行扣减。退保价值及身故权益亦将相应扣减。如提取金额及特别红利锁定选项于同一日行使,特别红利将首先转换成为累积周年红利的一部分。
如欲了解更多关于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的产品及服务资讯,欢迎浏览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www.fwd.com.hk)网页或按此连结至「产品服务专区」*。*阁下将进入第三者网站,对阁下透过此连结所到网络的使用,本行并不负责。
如欲了解更多关于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及服务资讯,欢迎浏览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www.chinalife.com.hk)网页。
注﹕
- 所有保单红利、特别红利、积存红利利率及期满红利均为非保证。
- 「彩虹岁月终身保险计划」及「享裕传承保险计划2022 (5)」由中国人寿保险 (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中国人寿保险 (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负责一切计划内容、保单批核、保障及赔偿事宜。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之获委任保险代理人。
- 「智盈汇聚(优越版) II寿险计划」由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全面负责一切计划内容、保单批核、保障及赔偿事宜。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之获委任保险代理人。
- 以上数据只供参考及旨在描述产品主要特点,请与相关产品小册子一同阅读。您不应单凭此宣传材料而投保此产品。 此数据不包括完整保单条款、保障、主要风险以及不保事项,详情请参阅相关产品小册子及保单条款。
- 以上保险计划并非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存款或定期存款,它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计划所保障。
- 「智盈汇聚(优越版) II寿险计划」之被保人年龄以下次生日计算。
重要事项 :
适用于由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富卫」)承保的保险计划
- 保险计划乃富卫的产品而非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银行」)的产品。有关保单的任何权益须承受富卫的信贷风险。
- 部分保费将付作保险及相关费用。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中止保单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
- 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富卫与客户直接解决。
- 富卫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
- 富卫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保险计划的申请。
详情请参阅《向人寿保险客户披露的重要事项》。
适用于由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海外)」)承保的保险计划
- 保险计划乃中国人寿(海外)的产品而非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银行」)的产品。有关保单的任何权益须承受中国人寿(海外)的信贷风险。
- 部分保费将付作保险及相关费用。若保单持有人于保单初期中止保单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额可能远低于已缴付的保费。
- 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国人寿(海外)与客户直接解决。
- 中国人寿(海外)已获保险业监管局授权经营,并受其监管。
- 中国人寿(海外)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或拒绝有关保险计划的申请。
详情请参阅《向人寿保险客户披露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