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步申请「大湾区银联双币信用卡」 额外享 10% 手机签账回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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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享礼品须符合有关签账要求,详情请参阅有关迎新礼品换领条款及细则。 |


强积金优惠及服务
MI信用卡户专享累算权益转入额外基金单位回赠1
MI信用卡户专享可扣税自愿性供款额外基金单位回赠2
注: |
1.于指定日期内填妥所需表格,申请把强积金累算权益由其他强积金计划转移至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交银信托」)强积金计划(「交银强积金」)的个人账户内,并于指定日期前完成强积金累算权益转移,可享基金单位回赠。如客户同时属于MI信用卡户客户,可比一般客户多享额外基金单位回赠。优惠详情请参阅强积金累算权益转入推广之条款及细则。所有基金单位回赠 (包括基本回赠、额外回赠及转入回赠) 将会存入相关个人账户,并成为账户结存的一部分。因此,额外基金单位将会被收取与账户相同的收费及费用。2.于指定日期内于「交银强积金」成功开立全新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并存入不定期及/或每月供款及/或每年供款;另就全新开立的「交银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或已持有「交银强积金」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的客户,由其他强积金计划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转移累算权益至「交银强积金」的可扣税自愿性供款账户,可享一次性基金单位回赠。如客户同时属于MI信用卡户客户,可比一般客户多享额外基金单位回赠。优惠详情请参阅可扣税自愿性供款推广之条款及细则。3.本行为注册主事中介人,提供强积金服务,而有关的强积金计划是「交银信托」的産品,而非本行的产品。4.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交银信托」与客户直接解决。5.以上资料只作一般性简介,有关产品/优惠之详细内容,请浏览本行或「交银信托」网页、参阅相关产品/优惠单张及销售文件或与本行职员联络。6.在任何情况下,基金单位回赠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礼品及优惠 (如有)。 |


保险优惠及服务
缴交保费享积分优惠
凭卡缴交指定保险公司之保费港币1元可获1分积分
注: |
所有经本行网上银行缴费服务之信用卡网上缴费均不获计算奖赏积分,以MI信用卡于网上缴交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富卫人寿保险(百慕达)有限公司(「富卫」)、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交银保」)及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保」)之保费除外。 |


MI信用卡签账双重奖
由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MI信用卡累积合资格签账满港币10,000元,可获以下奖赏:
奖赏1) 交通银行保费现金券港币100元
奖赏2) 现有强积金客户,可额外获享10,000积分
(「现有强积金客户」指于2022年12月31日已持有本行强积金账户的卡户)
注: |
1.以上优惠及服务受相关条款及细则约束。详情请浏览本行网页。2.有关保险计划是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的产品而非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银行」)的产品。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保险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3.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银行」)为注册主事中介人,提供强积金服务,而有关的强积金计划是「交银信托」的产品,而非银行的产品。对于银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的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职权范围),银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交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与客户直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