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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遊保障計劃」

保障簡介

保障簡介表
保障項目 計劃A 計劃B
(1) 醫療開支及相關費用 HK$600,000 HK$1,200,000
(a) 醫療,住院及護理費用 實際開支。金額在保障項目(1)內扣除
(b) 親屬探訪 每天HK$1,200/最高賠償為HK$6,000 每天HK$1,500/最高賠償為HK$8,000
(c) 緊急醫療運送 實際開支。金額在保障項目(1)內扣除
(d) 被保人因事故提前返回本港 實際開支。金額在保障項目(1)內扣除
(e) 被保人子女送返回本港 實際開支。金額在保障項目(1)內扣除
(f) 殮葬、遺體處理及運返費用 HK$25,000 HK$50,000
(g) 入院按金 HK$25,000 HK$50,000
(h) 返港覆診醫療開支(只限3個月內) HK$50,000 HK$75,000
一般門診每天每次賠償額 HK$500 HK$1,000
註冊中醫及跌打,每天每次賠償額:
(最高上限為10次)
HK$150 HK$250
(i) 住院現金津貼 每天HK$300/最高賠償為HK$3,000 每天HK$500/最高賠償為HK$5,000
*18歲以下及70歲以上被保人仕,保障選項1(a)至1(i)最高賠償為原定保障額之50%。
保障項目(1)之最高總賠償額 HK$600,000 HK$1,200,000
(2) (a) 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意外死亡或永久完全傷殘 HK$1,000,000 HK$2,000,000
(b) 其他意外死亡或永久完全傷殘 HK$500,000 HK$1,000,000
(c) 18歲以下及70歲以上被保人仕賠償額 HK$250,000 HK$250,000
(3) 行李及私人財物 每件計HK$2,500/最高賠償為HK$15,000 每件計HK$5,000/最高賠償為HK$30,000
(4) 行李延誤 (但不包括返港時之行李延誤) 每10小時可獲得賠償HK$400/最高賠償為HK$3,200
(5) 個人現金或旅遊證件 HK$1,500 HK$3,000
(6) 個人責任保障 HK$1,000,000 HK$2,000,000
(7) 旅程延誤,行程誤點及超額訂票
(每10小時可獲得賠償)
每10小時可獲得賠償HK$400/最高賠償為HK$4,000
(8) 取消旅程 HK$30,000 HK$60,000
(9) 提早結束旅程 HK$30,000 HK$60,000

 

旅遊地區
地區1 地區2
中國、澳門、緬甸、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寮國、菲律賓、汶萊、越南、柬埔寨、台灣、南韓、日本、塞班島、關島。 全球(包括地區1所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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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費

單次旅程保費 (HK$)
 保險期限 計劃A 計劃B
單人 家庭 單人 家庭
地區1 地區2 地區1 地區2 地區1 地區2 地區1 地區2
1天 88 96 171 188 107 129 206 278
2天 94 101 184 198 116 139 227 288
3天 100 108 198 210 123 147 244 301
4天 105 112 210 224 132 156 264 312
5-7天 131 156 263 312 164 220 328 440
8-10天 147 188 298 362 182 244 360 519
11-14天 164 206 328 412 205 284 402 568
15-21天 216 257 399 512 263 331 504 721
22-30天 264 309 490 621 351 415 630 960
每週附加保費 38 51 67 98 51 64 90 139
每天附加保費 6 9 12 18 9 12 18 24
全年保障保費 (HK$)
365天
(每次旅程限90天)
1,400 2,200 2,400 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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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額外保障

  • 二十四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提供當地天氣、醫生及律師等資料。
  • 如因所乘搭之交通工具延誤,被保人未能在保期內完成旅程,保障將自動延期10天,不另收費。
  • 「家庭保障」計劃可包括您及您配偶及所有出生滿30天至17歲之子女。
  • 除賽車、使用繩、索爬山或攀石外,其他所有業餘運動均可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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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不保事項

戰爭、使用核子及/或生化武器所造成恐怖主義襲擊、核裂變、放射性污染、自殺、自傷、懷孕或生育疾病、保險生效前已存在之疾病或身體殘缺、性病或性傳播疾病、專業運動員、攀山(指需要利用繩索或誘導繩為輔助工具者)、參加任何競賽、毆鬥、蓄意自我傷害或疾病、因酒醉、服用藥物、吸毒、神經錯亂、搭免費便車(順風車)旅行、從事任何勞動的工作,離岸活動如商業潛水,石油鑽探,採礦,空中攝影,處理爆炸物,違背醫生勸告旅遊或以治療為目的旅遊或遷移,賠付被制裁條款限制等。

以上為不保事項之概略,請參閱保單內所列明之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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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項

  • 無任何「自負額」。
  • 每次旅程之最高保險期,單次旅程為182天,全年保險計劃之每一單次旅程為90天。
  • 被保人年齡必須18至80歲(全年旅遊保障年齡限制至70歲)。
  • 未成年子女年齡必須介乎30天至17歲。
  • 倘若被保人年齡少於18歲或高於70歲,在保障表內項目一「醫療開支及相關費用」只能享有原定保障額之最高50%保障及在保障表內項目二「人身意外保障」享有指定(較原本保障額低)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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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管轄法律:[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查詢詳情,歡迎親臨本行各分/支行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註﹕以上資料均由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提供,僅供參考,有關詳盡條款及不承保事項,以「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保單為準。

保險計劃是由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承保,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已獲香港保險業監理處授權在港經營一般保險業務。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為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之獲委任保險代理人。

 

重要事項 :
有關保險計劃是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的産品而非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本行」)的産品。對于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産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于有關産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與客戶直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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