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正公开接受认购的债券
认购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至2024年12月6日下午2时 |
债券名称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基础建设债券计划于2027年到期的港元基础建设零售债券 |
发行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
票面息率 ﹝年利率﹞ |
以下列较高者: (i) 浮息:按照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府统计处根据最新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结果而编制及公布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现时为以2019/20年为基期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其最近6个月按年变动率的算术平均值(准确至小数点后两个位); 及 (ii) 定息:3.50% 该息率为年息率,利息将于每6个月期末支付。 详见有关发行通函内「关键资料」 |
到期日 |
2027年12月17日 |
收费
|
豁免:认购手续费、买入交易费、卖出交易费、到期赎回费、存仓费、代收利息费及存入债券费用 其他收费:本行收取转出债券费用(如适用),有关收费详情请参阅「零售银行服务收费表」 |
认购途径 |
- 本行各网点 - 电话认购热线 2269 9033 - 按此经网上认购 - 流动电话认购 |
销售文件 |
按此下载: 查询热线:223 95559 |
重要注意事项
本行分销产品发行人的债券产品,而相关债券产品是产品发行人之产品,而非本行的产品。对于本行与客户之间因销售过程或处理有关交易而产生的合资格争议(定义见金融纠纷调解的中心与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相关的职权范围),本行须与客户进行金融纠纷调解计划程序;然而,对于有关债券产品的合约条款的任何争议,应由产品发行人与客户直接解决。
风险披露声明
- 本资料源自本行认为可靠之渠道,惟本行不会对有关资料之准确性及完整性作出任何声明或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承担发行机构的信贷风险,及不能向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追讨任何赔偿。
- 投资者须注意本网页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在决定买卖前,投资者应先仔细阅读有关发售章程/销售文件以了解更多资料,包括其风险因素。如有需要向个人的投资顾问或其他专业人仕了解有关交易的风险及性质,并考虑个人所能承担的风险、财务情况、投资目标、投资年期及其他情况。
- 债券并不等同存款,亦不应被视为定期存款的代替品。
- 债券的利息和本金是由发行机构偿还,阁下须承担发行机构的信贷风险。如果发行机构不履行契约,阁下可能无法取回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最坏的情况下,阁下可能会损失全部投资金额。
- 债券价格及其收益会因市场变化而升跌。此项投资带有风险,并可能造成本金的损失。
- 本网站的资料并不构成销售文件的一部份。
-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招揽、要约、邀请或建议认购任何投资产品。本网页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
- 阁下需持有本行的银行账户及债务票据账户以发出网上认购指令。
- 投资债券并不等同于定期存款,亦不应用作代替定期存款。
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