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壽險保障您人生每一步
未雨綢繆,及早安排人壽保險,即使發生意外事故,您的家人也可獲得充分保障的生活。交通銀行為您誠意推介終身儲蓄壽險產品,切合您不同人生階段的保障需要。
- 彩虹歲月終身保險計劃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本計劃是一份除了可以提供合理的回報及為退休生活、子女教育或其他理財目標作好準備外,還可以提供終身的人壽保障的理財計劃。 - 享裕傳承保險計劃2022 (5)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本計劃是一份提供保證現金價值、非保證終期紅利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如有),為您的財富帶來長線增值潛力的分紅保險計劃。 - 智盈匯聚(優越版) II壽險計劃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本計劃是一份提供中長線財富增長潛力,在您財富增長的同時,提供資金保證及保障的分紅壽險計劃。
彩虹歲月終身保險計劃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 繳費年期 切合所需
本計劃有四種不同的保費供款年期可供選擇。您可以根據自己的個人理財狀況,以5年、10年、15年或20年繳付保費1,使您能夠輕鬆靈活地達到理財的目標。此外,如您選擇年繳方式繳付保費,您亦可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繳交保費2 ,預繳的保費可享由中國人壽(海外)派發之之非保證年利率。
- 保證可支取現金 累積財富
本計劃設有保證可支取現金,保證可支取現金在第5、第10、第15及第20個保單週年日派發(視乎保費供款年期),全期派發的保證可支取現金總額為保額的100%。您可以提取3該筆款項,或積存於保單內生息,現時的積存年利率為3.45%(港元保單)/3.9%(美元保單)(非保證)4 。
保費供款
年期
(年)保證可支取現金金額(按保額計) / 保單週年日 第5年 第10年 第15年 第20年 5 50% 50% 不適用 不適用 10 35% 65% 不適用 不適用 15 25% 25% 50% 不適用 20 15% 15% 15% 55%
- 非保證紅利 靈活運用
在保單生效期間,您除了可享有保證可支取現金及人壽保障外,更可在每年的保單週年日獲得由中國人壽(海外)派發之非保證紅利4。您可選擇將非保證紅利4 以現金形式支取3或積存於保單內生息直至保單滿期,現時的積存年利率為3.45%(港元保單)/3.9%(美元保單)(非保證)4 。
- 期滿利益
本計劃的保障年期至受保人100歲,當保單滿期時,您可領取保額、累積可支取現金及利息(如有)及累積紅利及利息(如有),並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 人壽保障 加倍安心
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內不幸身故,受益人將獲得身故賠償相等於:
保額 或受保人身故日的保證現金價值或累積到期已收保費扣除已派發的可支取現金(以較高者為準) + 累積保證可支取現金及利息(如有)+ 累積非保證紅利及利息(如有)- 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 意外身故保障
於保費供款年期內,可享相等於保額的意外身故保障(以保額2,000,000港元或 250,000美元為上限)。意外身故保障只適用於投保年齡介乎6歲至60歲及符合相關職業類別條件的受保人。 有關此保障之不保事項,請參閲保單合約條款。
-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可能會低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支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金額(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提取款項的2%,最低收費為100港元或12.5美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之利率為年息3%,而有關利率並非保證不變。
- 您可隨時提取保證可支取現金及/或非保證紅利而不會被收取任何費用,然而提取保證可支取現金及/或非保證紅利將會影響保單價值及身故賠償。
- 非保證紅利及利息並非保證不變,實際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之權利。非保證紅利實際派發金額取決於中國人壽(海外)分紅業務的整體表現,包括投資回報及理賠等因素。
有關彩虹歲月終身保險計劃的詳情,請參閱產品單張。
享裕傳承保險計劃2022 (5)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 多重潛在回報 助您累積財富
- 靈活運用財富 配合理財需要
-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2 助您鎖定回報
- 無限次轉換受保人5 財富代代傳承
- 後補受保人安排6 輕鬆延續保障
- 壽險保障 讓摯愛倍感安心
- 本計劃的累積到期已繳保費之105%;或
- 受保人身故日的本計劃之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紅利1(如有)之總和;
加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2(如有),並需從中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預繳保費餘額及其利息8(如有),亦將全數賠償予受益人而毋須支付費用。
如受保人身故時年齡未足180天,身故賠償為已繳之保費。
當支付身故賠償後,保單會隨之終止。
- 自選身故賠償領取安排
- 簡易核保
(i) 在支付身故賠償時(只適用於當受保人身故日當天的本計劃之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之總和高於本計劃之累積到期已繳保費的105%)﹔
(ii) 保單退保時﹔或
(iii) 保單到了保單滿期日時。
2.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之每次最低鎖定終期紅利百分比為10%,累計鎖定終期紅利百分比上限為50%。中國人壽(海外)有權不時更改累計鎖定終期紅利百分比上限,而每個保單年度只可行使一次此權益 。該申請必須完全符合中國人壽(海外)的申請要求及確認後,才可行使此項權益。中國人壽(海外)每次只會為每個書面申請進行一次終期紅利管理權益。若其後再次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必須再次以書面方式申請。於申請行使此權益時,保單內必須沒有任何保單負債。在成功行使此項權益後,鎖定終期紅利金額即獲得保證。如申請獲中國人壽(海外)批核,申請作轉移的終期紅利會在切實可行的期限內盡早轉移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並成為鎖定終期紅利按3.9% (美元保單)或3.45%(港元保單) 的非保證年利率積存生息。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利率之權利。
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時,特別是當市場出現大幅波動的時候,或會出現延遲。實際的終期紅利只會在該申請獲中國人壽(海外)成功處理後而釐定。於中國人壽(海外)完成轉移所申請的終期紅利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後,相關保單年度的終期紅利(如有)會相應地調整。同時,其後保單年度的終期紅利(如有)亦會因為已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而相應地調整,調整比率由中國人壽(海外)全權決定。鎖定終期紅利將不可被還原或逆轉為終期紅利。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相等於鎖定終期紅利及其利息(如有),並減去已提取之金額(如有)。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 把握潛在財富增長 安心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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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提取金額將從累積週年紅利及利息(如有)中支取。若累積週年紅利及利息(如有)的金額不足,餘下的提取金額將會以部分退保方式從保證現金價值及特別紅利(如有)中支取 。任何部分退保將會減低名義金額。已繳躉繳保費、其後的保證現金價值、週年紅利(如有)及特別紅利(如有)將會由部分退保生效之日起根據名義金額被調低的金額按比例進行扣減。退保價值及身故權益亦將相應扣減。如提取金額及特別紅利鎖定選項於同一日行使,特別紅利將首先轉換成為累積週年紅利的一部分。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的產品及服務資訊,歡迎瀏覽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www.fwd.com.hk)網頁或按此連結至「產品服務專區」*。*閣下將進入第三者網站,對閣下透過此連結所到網絡的使用,本行並不負責。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及服務資訊,歡迎瀏覽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www.chinalife.com.hk)網頁。
註﹕
- 所有保單紅利、特別紅利、積存紅利利率及期滿紅利均為非保證。
- 「彩虹歲月終身保險計劃」及「享裕傳承保險計劃2022 (5)」由中國人壽保險 (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中國人壽保險 (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負責一切計劃內容、保單批核、保障及賠償事宜。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之獲委任保險代理人。
- 「智盈匯聚(優越版) II壽險計劃」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全面負責一切計劃內容、保單批核、保障及賠償事宜。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之獲委任保險代理人。
- 以上保險計劃資料只供參考及旨在描述主要計劃特點,請與相關產品小冊子一同閱讀。您不應單憑此宣傳材料而投保此產品。 此資料不包括完整保單條款、保障、主要風險以及不保事項,詳情請參閱相關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條款。
- 以上保險計劃並非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存款或定期存款,它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 「智盈匯聚(優越版) II壽險計劃」之被保人年齡以下次生日計算。
重要事項 :
適用於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富衛」)承保的保險計劃
- 保險計劃乃富衛的產品而非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的產品。有關保單的任何權益須承受富衛的信貸風險。
- 部分保費將付作保險及相關費用。若保單持有人於保單初期中止保單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額可能遠低於已繳付的保費。
- 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富衛與客戶直接解決。
- 富衛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並受其監管。
- 富衛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保險計劃的申請。
詳情請參閱《向人壽保險客戶披露的重要事項》。
適用於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承保的保險計劃
- 保險計劃乃中國人壽(海外)的產品而非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的產品。有關保單的任何權益須承受中國人壽(海外)的信貸風險。
- 部分保費將付作保險及相關費用。若保單持有人於保單初期中止保單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額可能遠低於已繳付的保費。
- 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國人壽(海外)與客戶直接解決。
- 中國人壽(海外)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並受其監管。
- 中國人壽(海外)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保險計劃的申請。
詳情請參閱《向人壽保險客戶披露的重要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