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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壽險保障您人生每一步

未雨綢繆,及早安排人壽保險,即使發生意外事故,您的家人也可獲得充分保障的生活。交通銀行為您誠意推介終身儲蓄壽險產品,切合您不同人生階段的保障需要。



享裕傳承保險計劃2022 (5)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計劃特點
  • 多重潛在回報 助您累積財富
本計劃是一份分紅保險計劃,為您提供潛在財富增長回報,其保單價值包含三個部分:保證現金價值、非保證終期紅利1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2(如有)。
保證現金價值會隨著保單年期增長,讓您的財富穩步上升。
終期紅利1 為一次性分紅,並非保證,將於第5個保單週年日起於特定情況下派發。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2相等於鎖定終期紅利及其利息3(如有),並減去已提取之金額(如有)。

  • 靈活運用財富 配合理財需要
您可選擇以調低基本金額4的方式,提取保單內的部分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1(如有),以實踐個人的財務目標,惟其後之保單價值將會相應減少,而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2(如有)則維持不變。
此外,您亦可向中國人壽(海外)申請保單貸款,以借取保單內部分保證現金價值,作應急之用,而保單仍可維持生效。保單貸款需繳付利息,而利息由中國人壽(海外),不時釐定,並非保證。

  •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2 助您鎖定回報
為配合您的理財需要,由第15個保單週年日開始及其後每個保單週年日,於每個保單週年日起計的30天內(包括保單週年日當日),您可選擇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2以鎖定保單中的部分終期紅利(如有),以便應變市場波動。此部分的終期紅利將轉移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並成為鎖定終期紅利,鎖定終期紅利金額即獲得保證並按3.9% (美元保單)或3.45%(港元保單) 的非保證年利率3積存生息。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利率之權利。

  • 無限次轉換受保人5 財富代代傳承
中國人壽(海外)明白您希望為摯愛家人提供充裕的財富及安穩的生活,因此本計劃特設「轉換受保人選項」5。您可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或之後及受保人在世期間,無限次轉換受保人。於每次轉換後,保單之保障年期會延長至新受保人138歲,使財富不斷滾存,並可代代傳承。

新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可保權益,年齡必須為出生後15天至80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不時釐定的條件。

  • 後補受保人安排6 輕鬆延續保障
您可於受保人在世及保單生效期間,同時指定最多兩名後補受保人6,並訂立後補受保人的先後次序。一旦受保人不幸身故,中國人壽(海外)將會按照相關行政程序及次序,安排第一後補受保人成為新受保人,確保保單可以繼續生效,延續對您和您家人的保障。

後補受保人必須與保單持有人存在可保權益,後補受保人於申請時之年齡必須為出生後15天至80歲,以及不可超過現任受保人之已屆年齡,以較低者為準,並需符合其他由中國人壽(海外)不時釐定的條件。

  • 壽險保障 讓摯愛倍感安心
身故賠償
如受保人在保單生效期間不幸身故及保單內並未有任何後補受保人,受益人可獲發身故賠償,其金額相等於下列較高者為準:

  1. 本計劃的累積到期已繳保費之105%;或
  2. 受保人身故日的本計劃之保證現金價值及非保證終期紅利1(如有)之總和;
    加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2(如有),並需從中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預繳保費餘額及其利息8(如有),亦將全數賠償予受益人而毋須支付費用。
    如受保人身故時年齡未足180天,身故賠償為已繳之保費。
    當支付身故賠償後,保單會隨之終止。

  • 自選身故賠償領取安排
您可於受保人在世時,訂立身故賠償領取安排。您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20年期或30年期,每年一次定額向受益人支付相關賠償,預先為家人建立財務穩健的未來。

若選擇分期派發方式,身故賠償的餘額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至派發期滿。利息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中國人壽(海外)不時釐定,並非保證。所有累計利息3(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身故賠償同時派發。假如受益人於收取身故賠償期間離世,中國人壽(海外)將會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的餘額及利息(如有)予其遺產繼承人。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賠償金額少於50,000美元(美元保單)或400,000港元(港元保單),或保單持有人沒有明確訂立領取安排,中國人壽(海外)將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予受益人。

  • 簡易核保
為使您可以輕鬆實現人生大計,本計劃申請簡便,毋須驗身。

備註:

1. 終期紅利為一次性紅利,而且為非保證。於保險建議書展示的終期紅利只作參考。已公佈的終期紅利並非永久構成保單的一部分,其金額可於其後公佈時減少或增加。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僅於其應予支付時方會釐定。實際金額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在某些情況下,終期紅利的實際金額可能為零。終期紅利金額受不同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相關投資的表現影響,因此該金額相對較為波動且不時上升下跌。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終期紅利之權利,過往紀錄並非未來表現的必然指標。 終期紅利將於第5個保單週年日起的下列最早發生的情況下支付:
(i) 在支付身故賠償時(只適用於當受保人身故日當天的本計劃之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之總和高於本計劃之累積到期已繳保費的105%)﹔
(ii) 保單退保時﹔或
(iii) 保單到了保單滿期日時。

2. 「終期紅利管理權益」之每次最低鎖定終期紅利百分比為10%,累計鎖定終期紅利百分比上限為50%。中國人壽(海外)有權不時更改累計鎖定終期紅利百分比上限,而每個保單年度只可行使一次此權益 。該申請必須完全符合中國人壽(海外)的申請要求及確認後,才可行使此項權益。中國人壽(海外)每次只會為每個書面申請進行一次終期紅利管理權益。若其後再次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必須再次以書面方式申請。於申請行使此權益時,保單內必須沒有任何保單負債。在成功行使此項權益後,鎖定終期紅利金額即獲得保證。如申請獲中國人壽(海外)批核,申請作轉移的終期紅利會在切實可行的期限內盡早轉移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並成為鎖定終期紅利按3.9% (美元保單)或3.45%(港元保單) 的非保證年利率積存生息。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利率之權利。
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時,特別是當市場出現大幅波動的時候,或會出現延遲。實際的終期紅利只會在該申請獲中國人壽(海外)成功處理後而釐定。於中國人壽(海外)完成轉移所申請的終期紅利至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後,相關保單年度的終期紅利(如有)會相應地調整。同時,其後保單年度的終期紅利(如有)亦會因為已行使終期紅利管理權益而相應地調整,調整比率由中國人壽(海外)全權決定。鎖定終期紅利將不可被還原或逆轉為終期紅利。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相等於鎖定終期紅利及其利息(如有),並減去已提取之金額(如有)。

3. 利息及利率並非保證不變,實際收益及/或回報可能低於或高於預期價值。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調整之權利。

4. 「基本金額」指承保表或批註上列明為「基本金額」的金額,只用作計算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並不適用於計算身故賠償。若基本金額於保單有效期內被更改,以上保費及保單內的相關價值亦將作相應調整。

5. 於申請轉換受保人時,現任受保人及新受保人必須仍然生存及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轉換受保人後,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終期紅利管理權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如有)及保單負債(如有)將維持不變。

6. 後補受保人的申請受限於中國人壽(海外)的相關行政程序。於第一後補受保人成為保單的受保人後,保單的基本金額、現金價值、保單日期、保單年度、繳費滿期日、累積到期已繳保費、身故賠償、終期紅利管理權益、終期紅利管理權益戶口總額(如有)及保單負債(如有)將維持不變。

7.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可能會低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8.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支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提取款項的2%。最低收費為12.5美元/100港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之利率為年息4%,而有關利率為保證。


有關享裕傳承保險計劃2022 (5)的詳情,請參閱產品單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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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盈匯聚(優越版)III壽險計劃
(本人壽保險計劃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


計劃特點
  • 把握潛在財富增長 安心無憂
智盈匯聚(優越版)III壽險計劃以為您帶來持續的財富動力為目標,提供中長線增長機會。本計劃為您提供保證現金價值、週年紅利*(非保證)及特別紅利*(非保證),讓財富增值更全面,助您完成夢想或實現理想退休生活。有關詳情,請參閱紅利資料及投資策略部份。

*實際獲發之週年紅利(如有)及特別紅利(如有)金額或會比預計較高或較低。在某些情況下,非保證金額可能為零

  • 一次過繳付保費盡享便利 安心把握潛在財富增長
您只需一次繳清保費便可輕鬆規劃未來及可照顧到您的儲蓄及人壽保障需要。 本計劃於保單開始時就提供相對較高的保證現金價值,及提供較高的長線潛在回報。

  • 靈活提取現金 配合個人目標
當財富增長達至您的滿意程度,您可因應個人需要,隨時要求一筆過或定期提取(註1)現金*,實現您的理財目標。

  • 為摯愛 無憂無限傳承財富
讓兒孫得到財富傳承,只需將財富持續滾存。您可於第1個保單年度終結後無限次行使更改被保人,讓財富恆久傳承。

  • 分拆保單 隨您意願
透過保單分拆選項,您可於第5個保單週年日起,將保單分拆為兩份或更多保單,作為遺產規劃的解決方案。

  • 保障您的財富
由第15個保單年度起,您可行使特別紅利鎖定選項,將部分特別紅利轉換為週年紅利,助您穩定財富。

*如作出提款,將來的權益會受到影響。若您在較早的保單年度作出提款,提取金額及保單餘下的保單價值的總和可能會大幅低於您已繳付的保費總額。有關詳情,請參閱備註(1)。

備註
1)提取金額
任何提取金額將從累積週年紅利及利息(如有)中支取。若累積週年紅利及利息(如有)的金額不足,餘下的提取金額將會以部分退保方式從保證現金價值及特別紅利(如有)中支取 。任何部分退保將會減低名義金額。已繳躉繳保費、其後的保證現金價值、週年紅利(如有)及特別紅利(如有)將會由部分退保生效之日起根據名義金額被調低的金額按比例進行扣減。退保價值及身故權益亦將相應扣減。如提取金額及特別紅利鎖定選項於同一日行使,特別紅利將首先轉換成為累積週年紅利的一部分。
若保單於第1個保單週年日起仍然生效,您可以書面申請透過定期提取服務從保單中定期提款。當申請批核後,設定的提取金額會直接存入指定的保單權益人之賬戶。每月最低提取金額為1,000港元/125美元/800人民幣及每年最高提取金額為保單價值的5%,並可能以富衛絕對的酌情權不時作出決定。若您在較早的保單年度行使定期提取服務,提取的金額及保單餘下的保單價值的總和可能會大幅低於您已繳付的保費總額。若名義金額於提取後將低於富衛設定的最低金額,富衛將會停止定期提取服務。


有關智盈匯聚(優越版)III壽險計劃的詳情,請參閱產品單張




查詢詳情,歡迎親臨本行各網點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的產品及服務資訊,歡迎瀏覽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www.fwd.com.hk)網頁或按此連結至「產品服務專區」*。*閣下將進入第三者網站,對閣下透過此連結所到網絡的使用,本行並不負責。

 

如欲了解更多關於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的產品及服務資訊,歡迎瀏覽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www.chinalife.com.hk)網頁。

 

註﹕

  1. 所有保單紅利、特別紅利、積存紅利利率及期滿紅利均為非保證。
  2. 「享裕傳承保險計劃2022 (5)」由中國人壽保險 (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中國人壽保險 (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負責一切計劃內容、保單批核、保障及賠償事宜。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之獲委任保險代理人。
  3. 「智盈匯聚(優越版)III壽險計劃」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承保。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全面負責一切計劃內容、保單批核、保障及賠償事宜。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之獲委任保險代理人。
  4. 以上保險計劃資料只供參考及旨在描述主要計劃特點,請與相關產品小冊子一同閱讀。您不應單憑此宣傳材料而投保此產品。 此資料不包括完整保單條款、保障、主要風險以及不保事項,詳情請參閱相關產品小冊子及保單條款。
  5. 以上保險計劃並非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存款或定期存款,它不受香港存款保障計劃所保障。
  6. 「智盈匯聚(優越版)III壽險計劃」之被保人年齡以下次生日計算。

 


重要事項 :

適用於由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富衛」)承保的保險計劃

  • 保險計劃乃富衛的產品而非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的產品。有關保單的任何權益須承受富衛的信貸風險。
  • 部分保費將付作保險及相關費用。若保單持有人於保單初期中止保單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額可能遠低於已繳付的保費。
  • 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富衛與客戶直接解決。
  • 富衛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並受其監管。
  • 富衛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保險計劃的申請。

詳情請參閱《向人壽保險客戶披露的重要事項》

 

適用於由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承保的保險計劃

  • 保險計劃乃中國人壽(海外)的產品而非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的產品。有關保單的任何權益須承受中國人壽(海外)的信貸風險。
  • 部分保費將付作保險及相關費用。若保單持有人於保單初期中止保單及/或退保,其取回的收益金額可能遠低於已繳付的保費。
  • 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國人壽(海外)與客戶直接解決。
  • 中國人壽(海外)已獲保險業監管局授權經營,並受其監管。
  • 中國人壽(海外)有權自行決定是否接受或拒絕有關保險計劃的申請。

詳情請參閱《向人壽保險客戶披露的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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