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步申請「大灣區銀聯雙幣信用卡」 額外享 10% 手機簽賬回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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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享禮品須符合有關簽賬要求,詳情請參閱有關迎新禮品換領條款及細則。 |


強積金優惠及服務
MI信用卡戶專享累算權益轉入額外基金單位回贈1
MI信用卡戶專享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額外基金單位回贈2
註: |
1.於指定日期內填妥所需表格,申請把強積金累算權益由其他強積金計劃轉移至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交銀信託」)強積金計劃(「交銀強積金」)的個人帳戶內,並於指定日期前完成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可享基金單位回贈。如客戶同時屬於MI信用卡戶客戶,可比一般客戶多享額外基金單位回贈。優惠詳情請參閱強積金累算權益轉入推廣之條款及細則。所有基金單位回贈 (包括基本回贈、額外回贈及轉入回贈) 將會存入相關個人帳戶,並成為帳戶結存的一部分。因此,額外基金單位將會被收取與帳戶相同的收費及費用。2.於指定日期內於「交銀強積金」成功開立全新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並存入不定期及/或每月供款及/或每年供款;另就全新開立的「交銀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或已持有「交銀強積金」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的客戶,由其他強積金計劃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轉移累算權益至「交銀強積金」的可扣稅自願性供款帳戶,可享一次性基金單位回贈。如客戶同時屬於MI信用卡戶客戶,可比一般客戶多享額外基金單位回贈。優惠詳情請參閱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推廣之條款及細則。3.本行為註冊主事中介人,提供強積金服務,而有關的強積金計劃是「交銀信託」的産品,而非本行的產品。4.對於本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職權範圍),本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交銀信託」與客戶直接解決。5.以上資料只作一般性簡介,有關產品/優惠之詳細內容,請瀏覽本行或「交銀信託」網頁、參閱相關產品/優惠單張及銷售文件或與本行職員聯絡。6.在任何情況下,基金單位回贈不能兌換現金或其他禮品及優惠 (如有)。 |


保險優惠及服務
繳交保費享積分優惠
憑卡繳交指定保險公司之保費港幣1元可獲1分積分
註: |
所有經本行網上銀行繳費服務之信用卡網上繳費均不獲計算獎賞積分,以MI信用卡於網上繳交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富衛」)、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交銀保」)及中銀集團保險有限公司(「中銀保」)之保費除外。 |


MI信用卡簽賬雙重獎
由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MI信用卡累積合資格簽賬滿港幣10,000元,可獲以下獎賞:
獎賞1) 交通銀行保費現金券港幣100元
獎賞2) 現有強積金客戶,可額外獲享10,000積分
(「現有強積金客戶」指於2022年12月31日已持有本行強積金賬戶的卡戶)
註: |
1.以上優惠及服務受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本行網頁。2.有關保險計劃是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的產品而非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的產品。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保險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中國交銀保險有限公司與客戶直接解決。3.交通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銀行」)為註冊主事中介人,提供強積金服務,而有關的強積金計劃是「交銀信託」的產品,而非銀行的產品。對於銀行與客戶之間因銷售過程或處理有關交易而產生的合資格爭議(定義見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的金融糾紛調解的中心職權範圍),銀行須與客戶進行金融糾紛調解計劃程序;然而,對於有關產品的合約條款的任何爭議應由交通銀行信託有限公司與客戶直接解決。 |